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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介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位于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检验检疫大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分支机构,隶属于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9年11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由原开发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开发区动植物检疫局、开发区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成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机关下设10个职能科室和1个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与认证监管科、检务科、卫生检疫科、动物检验检疫科、植物检验检疫科、机电检验科和轻纺化矿检验科;1个事业单位: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全局现有在职正式干部职工67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62人,占在职人员的92.54%;外聘人员26人。
组建后的大连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职责,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检疫法》,对大连开发区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进出口商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能有: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3、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4、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检验员认可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5、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等。
6、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运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7、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8、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9、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0、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13、承办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几年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在辽宁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把关与服务的重要职责,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检验检疫业务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廉政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行政务公开,在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优化投资软环境建设、促进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称赞,先后被评为大连开发区“先进单位”、大连开发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大连市“口岸系统行风评议优胜单位”、大连市 “文明单位”、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版权所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东北大街检验检疫大厦
  电话:0411-87611170 传真:0411-876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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